您好下面是我們公司對我的問題的說法,請問這樣是否恰當?我是去德國參加展會了托運行李落在了機場現在公司把責任都推給我了公司:(應該隨身攜帶客戶信息資料反而去托運,托運行李暫時丟失、延遲到達)錯過客戶及時聯系溝通最佳時機,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因此公司也費了不少精力折騰)!因此給予如下處罰:11月扣工資1500元,另處罰合同期內2022年12月以后至2023年每月扣500元的工資(此處罰將功補過處理:看去德國展會客戶成交情況暫緩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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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行李托運收費的問題。
5KG是你手提過安檢,帶進機艙的隨身行李的重量上限,由于機艙里的行李箱空間有限,所以通常對你手提的行李大小也有要求,不能太大.此外每個經濟艙客人還可以免費托運20KG行李,這個也是免費的,但需要你在換登機牌的柜臺辦理手續,到達后到指定的地方公司以客戶效果不滿意為由扣工資是否合適
建議可以先自己去當地的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要求沒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賠償以及要求補繳社保費用。如果仲裁不成的話,到時候再考慮是否聘請律師起訴,可以節省自己的經濟成本。 原問題:《公司以客人對照片不滿意重拍為由扣我們的工資合理么》快遞公司因托運方未及時付費為由,不及時派送承接的快遞運輸,導致托運方經濟損失。怎么處理? 派件導致對方經濟損失,違法嗎?
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您好,我把5個客戶的貨款用掉了。現在客戶貨也沒給他們發,款已經用了。退不了給客戶了。請問是否構成詐騙
你把事情搞的太復雜了。現在你要求對方支付貨款是核心問題,其他事情要放在次要的位置。支付貨款的依據是你開出的發票和送貨單,以及對方的采購單或定單等,這些資料是否齊全,復印件或副本自己是否都拿在手里。你應該讓對方對支付貨款的時間先作出承諾,然后您好 合同糾紛,公司提供了完整的服務,客戶不交尾款
可以明確地答復你,公司的這種行為沒有法律依據,是違法的。你作為業務員,對外簽訂銷售合同,相應的合同都經過領導批準并且加蓋了公司的印章,因此,你行使的是職務行為,對于職務行為產生的后果,應當由公司承擔。因此,沒有收回貨款的責任,不應由你承擔。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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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