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前查封了房子,勝訴后能有優先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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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受償順序通常取決于案件的性質和執行法官的安排,當然如果您的執行申請在前,之后申請執行的人受償順序遵循以下規定:一是所有權。在執行得到的財產中,物權主張者有權取回其財產,執行法院應當準許。凡在執行的財產中有他人的物權主張,均應予以重視,依證據予以確認并準主張者取回。二是豁免執行權。即被執行人或其扶養的親屬對其“生活必需費用”和“生活必需用品”有豁免執行權。執行法院應當根據當地的生活標準,予以充分注意和保護。三是抵銷權。即被執行人對其債權人享有的債權,可與其對債權人負有的債務抵銷一部分或全部,用執行的財產沖抵。四是私權。即被執行人欠付其職工工資、職工安置費、勞動保險費、工傷賠償費等,應當首先支付。被執行人如果是公法人、企業法人、非法人組織、事業單位等,其所屬的職工個體的私權優先于公權,應當在執行的財產中首先留足必需的份額。五是公權。即被執行人欠付國家的稅款和訴訟、執行等費用,應當先于優先權支付。在個案的執行中,凡被執行人欠付國家稅費、欠付訴訟費、欠付執行費,以及欠因訴訟、執行而發生的鑒定費、評估費、破產費、拍賣費等,應當在執行財產中,先于優先權扣留。但其中依據法律規定應當免除支付的除外。六是優先權。即在被執行財產上設定的留置權、抵押權和質權,以及其他優先權,應當優先于一般債權償付優先權人。七是債權。執行得到的財產經過前六項的分割、清償處理后,余額才可用以清償執行的債權。在執行程序中,按前述的分割、清償財產的順序執行,應當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在執行清償一般債權人時,如果正在審理的訴訟和仲裁案件涉及同一執行標的,可待在審案件審結后一并執行,也可留存在審案件標的數額的全部,先清償其他債權的。第二,在個案執行中涉及多順序清償的,應當在前一順序的債權都得到清償后,再清償后一順序的債權,后一順序的債權不得進入前一順序中參與分配、受償;前一順序的債權不足以全部清償或全部清償后沒有余額的,后一順序的債權自然地全額得不到清償。第三,按順序清償完結后,如果執行的財產尚有余額,應當立即全額返還給被執行人。【相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第三十七條 清算組提出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經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報請人民法院裁定后執行。破產財產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后,按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二)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原問題:《住房先予查封并實際占有十年是否有優先權》回復于 2022-12-24 04: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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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果被查封了,仍可以繼續住的。房子被查封的,只是在查封有效期內不能將該房屋進行買賣、過戶、設定抵押和進行租賃,其目的在于防止產權人轉移資產,逃避法律責任,但仍可以正常居住的。【相關查封手續】:1. 法院向國土房產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你好,房子被查封了欠房貸可以過戶給子女嗎?
法院查封了是不可能贈與其子女的,即使贈了在法律上都無效。只有在法院解除查封且沒有有意規避債務的前提下將房子贈與子女才是有效的。若是為了逃避債務而將房屋贈與其子女,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不對的。 原問題:《法院把房子查封了還可以贈給子女嗎》您好我家房子被查封了
不知道你的查封屬于訴訟的什么階段。一般有兩種,第一種,是訴訟保全,如果是此類,一般來說現在你房子被查封了,那么你只能提供相應的現金做反擔保,這樣房子才能解封。這種查封要到案件審理結束,若對方訴請不成立,那么你可以解封。如果訴請成立,估計房子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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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