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是否可以認定:二十大期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了維穩需要,將上訪人員限制在固定場所,期間保障生活必須,沒有采取捆綁、毆打等措施,是否可以認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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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