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我找工作為由不斷找我要錢,說好的20天后上班,已過半年還沒去單位,這是什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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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讓周六還班,沒去上班扣工資合理不?
勞動法有具體的規定每周上班的時間,即每周不得超過40個小時,但是有特殊情況單位可以加班,加班要給加班工資,加班時采取自愿原則,但是實踐中勞動者沒有選擇的權利,重點就是看加班工資如何支付了。但是克扣工資肯定是不合法的 原問題:《請問我星期六,試用期已過公司還已試用期不合格為由辭退我違法嗎
公司做法違反勞動法。根據新勞動法規定,首先試用期內單位提前3日可以解除合同,試用期滿即轉為正式合同。因此你現在屬于正式合同期。單位以不能勝任工作為由解除合同是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向勞動局舉報,單位要對你進行經濟補償,并且被罰款。此外,勞動朋友賭博輸錢了無力償還,找我借錢給他.現在他卻說這是賭債可以不用還
如果是親兄弟,就借1-3個月的工資給他。第一個兄弟情不好撕破臉,第二,有借有還,下次有不借的理由。這次借的你也別指望還了,要等運氣好才有還的。如果不是親兄弟,就千萬不要借,古話說救急不救窮,你這個還不是窮,是賭。賭是無底線的,他沒有償還的能9比61前對象找我見面要錢
我在網上認識的,他聽力不好,他跟我說他家庭貧困,他我也是想幫他一下,他來見我,見完了他就讓我給他買東西,但是他老得寸進尺,不給他就罵人,最近我找他理論說他是騙子,他還不承認我在網上認識的一個研究生聽力殘疾,他跟我說他家里窮,我也是看他可憐,你好,上班半年單位不買社保,怎么索賠
‘要第8個月才辦理入社手續簽合同’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應該從你參加工作起,與試用期沒有關系。‘還未轉正’也是不對的,試用期最長只能6個月,同時合同3年以上,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責任,給你7個月的工資的賠償,并且立即簽訂勞動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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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