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資質(掛靠)性質的實際施工人可以突破合同相對性讓發包方支付工程款,但是發包方破產清算階段,實際施工人又沒有優先受償權?這是否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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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被申請人享有的實際施工人應優先受償的工程款嗎?
承包方依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規定,提起優先權確權之訴,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作出的判決應當包括:確認是否享有優先權以及優先受償的范圍。實際施工人如果與承包人不一致,涉嫌非法分包或者轉包 原問題:《實際施工人是否享有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掛靠資質公司的人能被認定為實際施工人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使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六條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建筑工程實際施工人討要工程款
展開全部實際施工人如果想利用優先受償權來追討工程款,那么就要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訴訟。實際施工人是接受施工任務并組織施工作業的組織或者個人,而不是指具體進行施工作業的組織內的工作人員或受雇于施工人的雇工。一般情況下,實際施工人是承包他人工程進行消防工程是否優先受償
工程款優先權是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賦予建設工程施工人的一項法定優先權,目的是保障施工人能夠及時取得工程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被認定無效,并非排除適用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條件。只要工程款數額能夠確定且不違反法律規定,施工人的優先權即受法律保護您好,法院執行中工人工資優先受償權的問題有法律依據嗎?
普通執行程序的債權分配中員工工資沒有優先受償權,用人單位倒閉或者關閉時,勞動者的工資享有優先支付權。用人單位依法破產時,勞動者有權獲得其工資。在破產清償中用人單位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清償順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單位勞動者的工資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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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