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每天要求健康打卡是否違反二十條最新規定
律師回復
-
月幫助201720人分兩種情況,一種是事先約定或章程規定考勤表要員工簽字才能認可,如果沒有員工簽字,則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并未事先約定或章程規定,考勤表需要結合其他相關證據才能證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制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公司制度時,必須經過民主程序與公示程序,否則制度制定無效。此外,用人單位沒有罰款的權利,除法律規定特定情形外,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但是為了便于管理,用人單位可以通過績效考核的形式,如設定全勤獎金等方式,對員工的出勤進行考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章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原問題:《有關于員工考勤的法律法規嗎?》回復于 2022-12-13 20:28:49
相似問題解答
要求視頻打卡,服務禮儀,是否違法
每天上班都要錄視頻打卡,這是考勤需要,也是辦公自動化、現代化的體現,不侵犯肖像權。肖像權就是肖像權人既可以對自己的肖像權利進行自由處分,以營利為目的的條件下有權禁止他人在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其專有的肖像?!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單位有打卡機,但是為了逼我走人,要求每天用自己手機拍照并傳送,是否違法
需要幫助的話可以聯系我177****5389(vx)律師你好!打擾了,請問用人單位不履行四十條第二項之規定,直接解除勞動合同違法嗎?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二款: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馕觯哼@里所被單位停職,還需要每天去打卡嗎
點擊頭像購買電話服務休息公司要求去打卡,沒有去打卡,被辭退.
1. 如果單位有明文規定不按規定打卡開出的話員工仍然不按規定打卡開出是合理的;如果沒有相關規定,可以按規定扣除工資或者申請勞動仲裁。2. 具體情況可能還會有例外,比如如果公司打卡制度設置不合理,員工大多數未按規定打卡的話公司以這個為借口開除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合同范本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