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某把車押給李某借了8萬元錢,后劉某還了6萬,并約好第二天提車再付兩萬,結果第二天李某就失聯了,是到派出所報案還是到法院起訴李某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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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校園法律案例分析 教師誤傷學生 案例: 在本案中,原告張欣欣,男, 10歲,某小學學生;被告為 原告的教師王適之,男,28歲;第三人為原告所在學校和某鎮教辦。 原告訴稱: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節課時,由于我同桌不專心聽課,教師王適之使用竹制教鞭拍擊學生陳某桌面,以示教訓陳某,不料打斷教鞭頭。致碎片飛插入我的左眼瞼及眼球角膜內,后經治療,也未見效。1992年7月13日經縣人民醫院檢查,診斷為眼外傷,瞳孔閉鎖。1992年8月20日,再到某眼科醫院檢查診斷為陳舊性眼球鈍傷(角膜血染)。現要求被告賠償我的藥費、親屬的誤工費1800元、傷殘生活補助費27500元,共30450元。 被告辯稱:我當時在執行公務(上課),用教鞭擊課桌,以示警告違紀學生,不料教鞭破裂飛出碎末刺著原告的左眼皮上,后來原告自己拔下,但當時我未發覺,后我知道原告眼傷曾向學校領導及班主任多次提議去醫院檢查治療,而原告家屬卻說:只是熱毒嚴重,不用麻煩了。后由于不及時找專科醫院治療,才導致眼睛失明。因此,我不應負全責。 第三人述稱:原、被告所述的受傷、治療過程都是事實。由于被告的行為是過失行為,不是故意造成原告眼睛失明的,所以我們希望合情合理解決。 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 1992年6月19日上午上第一節數學課時,被告王適之檢查學生背誦乘法口訣,因學生陳某不能背誦,且東張西望,被告王適之便用教鞭拍擊陳的課桌以示警告集中精神。但在拍擊時,不料有一粒比牙簽還細小的竹屑飛插入陳的同桌即原告左眼眉毛下的眼皮(因原告身體不舒服而伏在桌上),原告即撥出,當覺得痛和出血時便小聲哭。后被告發現即停止上課來問及病否和察看眼睛,并叫原告到衛生站看病。由于當時原告不愿去,結果到中午放學時才由班主任用自行車送回家,第二天原告繼續堅持上學。開始一、兩天家長認為問題不大,自以為是熱毒所致而未引起重視。后原告覺得眼睛很疼且睜不開,原告親屬即帶原告到衛生站、衛生院、人民醫院等地去治療,期間,共用去醫藥費221.06元。后由于病情沒有好轉,相反惡化,才于1992年7月13日到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經診斷:眼外傷,瞳孔閉鎖,用去醫藥費共339元。上述有藥費的單據共560.06元,無單據的668元。1992年8月20日經雙方同意,由被告出資與原告到廣州中山醫學院眼科門診再次檢查,診斷為陳舊性眼球鈍份(角膜血染)。在整個醫療過程中,共用去人民幣1248元,其中被告支付600元(含去廠州檢查的200元)。1992年9月6日,原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被告賠償醫藥費、誤工費及傷殘生活補助費共30450元。 法院認為:被告造成原告傷害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原告要求被告賠償藥費、誤工補助及生活費,本院應予支持。在整個事故中,雖然被告沒有主觀上的故意,但客觀上已造成原告左眼完全失明,成了終身殘廢,被告應負主要責任。由于損害是在教學過程中發生的,因此第三人也應負一定責任。案經調解,雙方各持己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119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7條的規定,判決如下:由被告王適之一次性賠償醫藥費、誤工費及傷殘后的生活費 3600元(含已支付的600元),第三人賠償人民幣2000元,合共5600元給原告張欣欣。本案受理費50元,由被告負擔。 案例分析: 教師在教育教學活動和管理學生過程中,有時會因故意或過失而對學生的身體造成傷害。傷害發生后,往往會引起賠償訴訟。原告是確定的,是合法權益受損害的學生,但被告的確定卻比較復雜。起來說來,有這么幾種情況:( 1)被告為學校;(2)被告為教師;(3)學校和教師為共同被告;(4)學校為被告,教師為第三人;(5)教師為被告,學校為第三人。本案例反映的是第五種情況。本書贊同第一種做法, 以為將學校列為被告,由其承擔賠償責任比較合宜,因教師對學生造成損害是教師的職務行為導致的。但這絕不是說教師不負任何責任,除負行政責任外,還應負民事賠償責任,學校可在履行賠償義務后,向教師追償學校所賠償的部分或個部費用。 原問題:《法律案例分析》回復于 2022-12-24 01: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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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把錢借給李某,然后錢我是給李某朋友的,借條是李某寫的,有3年了,可以起訴嗎?
方法一:證明當時打給邵某錢存在重大誤解(或受欺詐),即本意是要借給李某,結果受李某欺詐(或自己誤解),導致錢打給了邵某,要求解除借貸關系,返還不當得利(即二十萬元)方法二:證明邵某欠李某二十萬,且到期,且李某怠于索要欠款,行使代位權直接要求村里把土地承包給李某了,現在李某把地包給臧某了臧某又把地給臧某的兒子了,種20年了,現在李某把地不想包給臧某了,臧某的兒子還能種臧某包李某的地了嗎?
提問者應說明這塊土地的性質,是機動地還是新開墾土地,但無論是屬哪一種都不可以定50年期限,且李某也無權轉包他人,因為村委會在承包給李某過程中已涉嫌違反土地承包法,現在的村主任都以撈錢為己任,有幾個守法的。你可以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如果李某租了陳某的房子,并簽訂了一個房屋租賃合同
1. 合同屬于有效,只是合同的有效期是20年,法律規定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部分無效。2. 責任由房主承擔,因為房主負有保障租賃物符合租賃條件的責任,租賃物倒塌不再符合租賃條件所以由房主承擔責任。3. 不合理 ,因為承租人自己裝任某借給李某70多萬元(有借據),李某突然去世。李某的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中未分出。任某怎么辦?是先起訴李某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分割出遺產,然后另案起訴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還是一案起訴?
1、家中兩兄弟無權私分家產。《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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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