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第1款規定的行為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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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253條第2項、第3項是什么內容
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第六十七條【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舉報違反《民法典》第1019條規定可以舉報嗎
因勞動者的個人行為或者原因,用人單位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主體是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熟記我國《刑法》第20條第1款的規定
正當防衛是 根據《刑法》第20條第1款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可見,正當防衛的要件之一是防衛須刑法第252條是什么?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規定,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應當注意的是,這類案件強調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自訴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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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