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勞動仲裁明天開庭,我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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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因此,你主動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的,否則你要負擔相應的責任。《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系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未簽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每個月二倍的工資。公司未繳社保,可請求公司補交。 原問題:《你好律師 ,我有個勞動仲裁案想要咨詢一下,明天就要開庭,案件的大體》回復于 2023-02-03 09: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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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帶傳票,照樣可以去法院開庭,但身份證是必須帶的,以便法院核實自己的身份。法院安檢也要查驗身份證。如果安檢不讓進,可以與案件承辦法官聯系,一定會讓你進入開庭的。 原問題:《你好,我明天就開開庭了。我是原告,我在外地工作所以傳票就寄到外地》您好 勞動糾紛 仲裁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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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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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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