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新員工入職十天,因個人原因突然離職,已經按公司規定給予工資,但員工要求超出公司規定的,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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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給員工辭退,又給他簽訂入職,并且讓他簽上一份因個人原因離職的合同
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了,因為你自己寫了辭職書,還是以個人原因寫的,勞動法可能不會支持你要回補償金.除非你能證明你當初是被迫寫的.至于發工資的問題,你可以查一下銀行記錄不就清楚了么,假如真的是已經發了,你也沒有辦法,哪天發工資那是公司的自由,誰公司規定入職不滿一年主動離職的不發項目獎金。入職的時候不知道這個制度,入職半年后公示的,沒有公章沒有員工簽字。可以要回我的提成嗎
一般來說,每個用人單位都有權自主制訂年終獎的分配方案。如果沒有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的約定,也沒有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經營情況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以及年終獎的發放標準和范圍等。但是以員工離職作為扣發年終獎的方式值得進一步商榷。入職半個月,公司突然說要跟我玩對賭,如果不答應就辭退
法律角度,介于合理與不合理之間,即然HR提出來,估計也違法與否的問題了。很少有企業在員工入職一個月,突然要補背景調查,建議自己總結一下:入職一個月來的表現,和公司表達及簡歷的能力與經歷,與實際是否有差別。做好自己的工作就行,也不一定是要辭退員工入職未告知公司規定超休扣三天工怎么處理
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勞動合同法規定: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可以直接處理。也就是說,如果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扣發一月工資,已列入員工手冊且明確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那么單位扣發是不違法的。但注意:員工手冊必須經職工代表大前公司入職簽了競業協議,離職簽了個離職聲明,里面沒有規定競業范圍,新公司入職已競業協議為由拒絕入職,請問怎么處理?
首先競業禁止,是對與特定的經營內容有關的特定人的某些行為予以禁止的一種制度。競業禁止的限制對象負有不從事特定競業行為的義務,這種義務的產生原因有二: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規定,如公司法對董事、經理等的競業禁止義務所作的規定;二是基于當事人之間簽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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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