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培訓機構,未簽訂合同導致對合同產生重大誤解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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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個問題說得比較籠統呢,首先明確的是,存在重大誤解的合同為可撤銷合同,如果合同由于一方過錯導致的重大誤解而被撤銷,對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的,誤解人應該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對方當事人的損失。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誤解人在做出意思表示時,對涉及合同法律效果過的重要事項存在認識上的顯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誤解人受到重大損失,以至于根本違背當事人訂立合同的目的。但重大誤解是一個內涵不確定的概念,在適用時,應根據涉及誤解的具體情況加以綜合考慮。主要包括一下類型:1.對合同性質的誤解,如把出租理解為賣。2.對對方當事人的誤解,如把丙誤認為丁。3.對標的物品種、質量、規格的誤解,入把千噸水壓機理解為萬噸。4.對標的物數量、包裝、履行方式、履行地點、履行期限等內容的誤解如果給誤解人造成重大損失的,也構成誤解。 原問題:《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中請問這個誤解要如何理解?》回復于 2022-12-23 20:4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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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