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離職有經濟補償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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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是指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原問題:《員工被迫辭職是否有經濟補償金》回復于 2022-12-28 09:2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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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詢被迫離職特批失業有補償金嗎
沒有。勞動者自己離職,用人單位不用支付經濟補償;也不符合《社會保險法》:“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規定,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在現實生活中,有些勞動者說公司逼迫離職,因很難有證據支撐而得不到支持。因此,勞動者不要自己提出離職。如果用人單位解除被迫讓員工離職不發補償金
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還差3年退休,欠薪被迫離職經濟補償多少?
符合經濟補償金條件的,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高管離職經濟補償金
需看單位是否要其履行競業禁止義務,如果要求履行則需支付補償金,如果不要求履行則無需支付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關于競業限制的定義: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被迫主動離職的問題
員工離開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規定,補償或賠償是不一樣的,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觀點: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你,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以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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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