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劾式訴訟主要特征
刑事辯護甘肅 甘南2025-07-26 14:4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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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彈劾式訴訟又稱“控訴式訴訟”。其基本特征是:(1)控訴與審判職能分立,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2)案件一般均由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提起訴訟,由法院直接受理。公眾起訴作為私人起訴的一種補充形式。(3)訴訟當事人雙方地位平等,對各自的訴訟主張負舉證責任。法官只能根據控告的內容和范圍進行審理,不主動追究犯罪。在聽取原、被告雙方提出的訴訟主張和證據后作出判決。(4)審判實行公開原則、言詞辯論原則和陪審原則。糾問式訴訟可稱為“控訴式訴訟”,又稱“審問式訴訟”。其主要特點是:(1)審判官集偵查、控訴、審判職能于一身。不論是否有被害人或其他控告,根據職權主動追究犯罪。(2)司法機關負責調查事實,偵查和審判秘密進行。(3)被害人只是告發(fā)人。被告人只是訴訟客體,沒有任何訴訟權利,只是被審問,受追訴的對象,(4)被告人口供為最佳證據。刑訊逼供合法化、制度化。最典型的糾問式程序見于德國1532年的《加洛林納法典》。 原問題:《彈劾式和糾問式訴訟形式的特點各有哪些?》回復于 2022-12-30 14: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