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東,租戶該交房租時不交,我該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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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這條還是有殺傷力的,可以威脅房主一下!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11條和最高法院《關于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8條規定,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未履行通知義務而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因此,出租人應當在賣房之前的3個月內通知承租人,以便承租人有充分的時間考慮是否行使優先購買權和準備價款。如果承租人經3個月的考慮仍不答復或表示不愿購買時,出租人即有權將出租房賣給他人。需要指出的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必須建立在同等條件下,即承租人愿意按照出租人給予他人同樣的條件承購,他才享有優先購買權。優先權不是優惠權,承租人不能利用優先權而壓低房價而致損出租人的合法權益。 原問題:《租房房東不交房給我怎么辦?》回復于 2023-02-03 05: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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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