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給別人騎出車禍了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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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如果車輛所有權人,并非將具備相應安全隱患、未繳納強制保險借出,或者將車輛借給酒駕或醉駕的借車人、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的人等情形,不應認定車輛所有權人,對于車輛的出借存在過錯,此種情形下,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系借車人以及第三人共同所導致與車輛所有權人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本次事故所造成的損害,應當根據交警部門勘察現場,給出的事故責任認定進行劃分,由借車人單獨承擔、第三人單獨承擔、或借車人與第三人共同承擔。具體情形,參照事故責任認定。2、如果車輛所有權人在出借車輛的時候,存在上述情形之一,或者幾種情形,那么應認定車輛所有權人對于出借車輛的行為存在過錯,或者說沒有盡到相應的義務,與最終損害的發生存在一定的因果關系,此種情形下,車輛所有權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具體責任的比例,由車輛所有權人以及出借人協商,協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按照車輛所有權人的過錯程度,以及該過錯程度對于最終損害發生究竟會起到多大的因果關系,作出判決。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106條、130條 原問題:《車借給別人出車禍怎么辦》回復于 2023-01-01 20: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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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車借給別人了,別人出車禍了,對方保險公司把我也給起訴了,我有連帶責任嗎,我需要出庭嗎
需是明知對方無駕照仍借車 才承擔責任依你所述 你不需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別人未經過我的允許騎我的車出車禍了
如果您車輛保險手續齊備 對方有駕駛證 您無需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小區院內蹭了別人的車 當時自己不知道 后來車主給報案了
展開全部你都不應該走,你走了到好,你還要付刑事責任,至于你在現場的話你可以賠償就行了,商量商量,如果走了,即使不說那么嚴重,你請警察吃飯不要錢嗎?再加上賠別人錢,何必類, 原問題:《不知道掛擦了別人的車,我走了,后來他報警了怎么辦》我是在我名下給別人買的車
這個對于你來說是沒有什么影響的,因為保險公司針對的是車,而不是針對的人。只要你朋友的車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那么就不會有影響。因為購買車險是以車牌號碼為承包標志的。不管是誰投保、也不管是誰報險,只要是這個車牌號出了險,保險公司都會受理。只不過車禍別人全責營運車。我們的車剛提幾天
可以和對方協商賠償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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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