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不再設置該崗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問題,賠償問題,想咨詢相關法律問題。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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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按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 公司解散,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五)項規定,勞動合同終止。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六)項和第四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本單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計算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應得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各種補貼和津貼,加班費、獎金、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資。 原問題:《公司因撤銷要與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回復于 2023-02-03 04: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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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