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所得充當罰金?
刑事辯護黑龍江 哈爾濱2025-06-07 13:11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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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2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犯罪情節,如違法所得數額、造成損失的大小等,并結合考慮犯罪分子繳納罰金的能力,依法判處罰金。”根據《刑法》第53條的規定有以下幾種罰款繳納方法:1、限期一次繳納。2、限期分期繳納。3、強制繳納。4、隨時追繳。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 原問題:《應當如何判處罰金,如何繳納和追繳罰金》回復于 2023-01-05 13: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