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非珠海居民在珠海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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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如果是被告在珠海居住超過一年,就可以在珠海起訴。有沒有居住證不是問題,只要能夠證明在珠海市居住、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就行。如果是原告再珠海市居住一年以上是不行的。2、《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條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條 公民的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醫的地方除外。 原問題:《外地人員在珠海超過一年,但沒辦理居住證,能否法院起訴離婚?》回復于 2023-01-08 15: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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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