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舊小區業主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合同,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利向業主征收物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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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合同法第60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因為收取物業費的依據應是以小區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并委托該物業公司在小區進行管理為前提,在沒有成立之前,因為物業公司與你簽訂了五年的物業服務合同,你也履行了,但到期后因為沒有合同的約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你可以不履行和交納物業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條“ 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因為原簽訂服務合同到期,物業公司沒有續簽服務合同,雖然履行物業管理,但因為公司服務的主體是物業管理委員會的委托,不是具體的業主。物業公司向法院提起合同官司,你應按主體不合法,合同到期提出你的意見和申明。但考慮到對方在些服務及管理的現狀,可以在你認為或是服務價格合理的范圍內接受適當的補交。 原問題:《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簽約,業主可以不交物業費嗎》回復于 2023-02-03 01: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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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