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站工作人員違法行為有那些
財產繼承西藏 拉薩2025-12-05 00:42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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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罰款是一種行政處罰行為,是公安機關、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等執法部門對違犯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犯罪分子給予的一種行政處罰。火車站工作人員不是國家行政機關,你踐踏草坪也不是什么犯罪的行為,并且,火車站草坪的管理人員也沒有在草坪的顯眼位置張貼“踐踏草坪罰款”的提示牌,這充分說明火車站工作人員對旅客沒有盡到提醒的義務,所以,踐踏草坪應該說是火車站工作人員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才對,你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踐踏了草坪是不怪于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并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所以,火車站工作人員對踐踏草坪的人罰款是無效的,你完全有權拒絕交納的。 解決辦法: 1:首先,你應當撥打110電話報警; 2:如果你確實無法脫身的,你交納罰款時,必須要求收款人出具有收款人或收款單位簽名(蓋章)的收款收據,然后向公安機關投訴要求依法處理。 原問題:《火車站工作人員有權利踐踏草坪罰款嗎?》回復于 2023-02-03 0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