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解除無固定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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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無固定期合同可以解除,如果解除理由不合法,可以要求雙倍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可以嗎》回復于 2023-01-20 1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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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公司要和我解除無固定期合同,
專業辦理勞動糾紛案件,可以點擊頭像聯系我咨詢您好,請問已簽署2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時公司不再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否屬于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在勞動者要求下,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的情況下,應支付雙倍工資。如果你提出過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并且保留了證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試試。 原問題:《前簽過兩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沒有簽無固定期限合同,要求公司支付沒有簽輔警改革要強制解除之前的無固定期限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公司必須支付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對勞動者的工作穩定性有更好的保障。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后,單位可以選擇不續簽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當然經濟補償金是要支付的。而用人單位想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要有合法的理由才可以,否則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公司以精簡人員為由,解除無固定期合同,賠償標準是什么
需依據具體情形確定解雇是否合法,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若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條之情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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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