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向我(第三人)發了傳票,原告的訴請中沒有我,法院會在判決書中列明我是否會承擔責任嗎?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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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目前,對第三人能否在起訴狀中列明,存在爭議。因我國對第三人的制度不夠完善,也沒有具體明示第三人參加訴訟的程序,一部分學者認為可以列第三人,但多數人又認為不能列第三人。經過查閱資料及相關法律依據,所以只針對民訴法第56條提出我個人的看法與理解,僅供討論學習。第三人參加訴訟分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下簡稱:有獨三)和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下簡稱:無獨三)。一、有獨三1、定義:是指對當事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的全部或一部,以獨立的實體權利人的資格,提出訴訟請求而參加訴訟的人。2、特點:(1)在訴訟中,不同意原、被告任何一方的訴訟請求,任何一方勝訴都將損害有獨三的民事權利。(2)參加訴訟的唯一形式是向法院提起新的訴訟,相當于原告的訴訟地位,將本訴的原、被告作為被告。3、制定有獨三的目的:將本訴原告訴被告與有獨三訴本訴原、被告兩個訴訟合并審理,便于查明案情,減少訴累,徹底解決糾紛。顯而易見,本訴原告并不能在起訴狀中列有獨三。根據民事訴訟“不告不理”的原則,有獨三作為原告,起訴與否是有獨三的權利,法院無權干涉。如果本訴原告將有獨三列在起訴狀中,屬于強迫有獨三參與訴訟,違反民訴法的自愿原則。二、無獨三1、定義:是指對他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實體權利,只是參加到訴訟中,以維護自己利益的人。2、特點:(1)對原、被告爭議沒有獨立請求權,故,無獨三無權承認、變更或者放棄本訴的訴訟請求,無權請求和解。但參加訴訟仍有委托代理人、提供證據、辯論的權利。(2)民訴法56條規定: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即只有判決無獨三承擔責任才可以享有一切訴訟權利。如果不承擔責任,則無獨三與本案沒有任何關系。(3)參加訴訟的形式:第一種,無獨三申請參加訴訟,這種形式便于理解,也無異議;第二種,法院通知參加訴訟,我認為:法院通知即包括法院為了查明事實而主動通知無獨三參加訴訟;也包括本訴原、被告申請法院追加,法院同意追加的情形,即:原告可以在起訴時直接將無獨三列為第三人,或者在訴訟中,原、被告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法院申請追加,但這兩種形式最終都是在法院認可的情況下,以法院的名義通知無獨三參加訴訟。3、制定無獨三的目的:(1)便于查明事實,徹底解決糾紛,即使判決無獨三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可以減少訴訟次數,提高司法效率。(2)區別于被告的意義:被告在訴訟中享有完全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無獨三只有在判決承擔責任以后,才能享有訴訟權利義務。區分被告與無獨三有利于快速解決糾紛,簡化訴訟程序,加快審判進度。無獨三與原告之間無直接的權利義務關系,往往無獨三與被告之間有某種關系,例如:承包關系、委托關系、合同關系等等。綜上所述,我認為原告起訴時可以列無獨三,經法院審查同意的,就通知無獨三參加訴訟,法院審查認為不需要追加的,告知原告撤回對無獨三的起訴,只列被告。三、舉例說明《合同法》解釋(一)第十六條 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權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第三人。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提起撤銷權訴訟時只以債務人為被告,未將受益人或者受讓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該受益人或者受讓人為第三人。根據上述兩條規定可以看出,法律雖未明確能否在起訴狀中列第三人,但從司法解釋可以理解為:在起訴時可以列第三人,本人認為該第三人指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原問題:《民事起訴狀中可否直接列明第三人之我見》回復于 2023-02-03 14: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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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收到傳票原告告訴我去法院開庭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被告由原告告知,但原告沒有出示法院傳票
法院缺席判決估計是履行了法律規定程序的,如郵寄送達,公告送達等,規定期限期滿視為送達,或者在報紙上公告,再不到庭,可以缺席判決。如此的話,判決是合法有效的,當事人所述“不知道”不影響判決之效力 我真的搞不懂在送達傳票的時候找不到被告,那么法我收到法院的傳票。在開庭之前把錢還上。原告。可以撤訴嗎?
民事糾紛案件,被告在開庭前履行自己義務后,是否撤訴由原告決定,通常情況下,原告是會撤訴的,畢竟債務已經履行完畢。在訴訟也沒有任何的意義?!睹袷略V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法院追加原告第三人,我們原告已經請律師打官司,第三人是否也應該負律師費
民事訴訟中的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訴訟中,對他人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有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雖無獨立的請求,但案件的處理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因而參加到訴訟中的人。 在民事訴訟第一審程序啟動后,怎樣追加第三人呢?由于第三人分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未收到傳票,法院開庭了,是否可以判決
未收到傳票(你一定要確定你和你的親友沒有簽收過法院的傳票以及訴訟狀等材料)而是直接領了判決書的,那是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行為,也是違反司法流程的做法,其判決書那是無效的。如果真是法院的判決(最后頁具有國徽的法院蓋章),你只要在一審判決書規定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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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o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