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女方不知情情況下欠高利貸,離婚女方要求要房,可以不承擔債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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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配偶要承擔償還責任;2、如果一方有證據(jù),證據(jù)足以證明夫妻雙方?jīng)]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和該債務沒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3、法律依據(jù):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關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性質如何認定的答復》((2014)民一他字第10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你院(2014)蘇民他字第2號《關于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性質如何認定問題的請示》收悉。經(jīng)研究,同意你院審判委員會的傾向性意見。在不涉及他人的離婚案件中,由以個人名義舉債的配偶一方負責舉證證明所借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證據(jù)不足,則其配偶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在債權人以夫妻一方為被告起訴的債務糾紛中,對于案涉?zhèn)鶆帐欠駥儆诜蚱薰餐瑐鶆眨瑧敯凑铡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認定。如果舉債人的配偶舉證證明所借債務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其不承擔償還責任。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條第三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chǎn)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chǎn)清償。 原問題:《夫妻分居期間,男方在女方不知情的情況下借了高利貸,離婚時女方是否》回復于 2023-02-08 21: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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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xù)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tài)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xiàn)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yè),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