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時效中其他案不超過五年是指什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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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案件超過3個月,法規科不予審核,不簽字。是根據什么依據。
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后,要送達當事人,自送達日期算起,當事人應在15日內繳納罰款;15日滿后還沒有繳納罰款的,在當事人沒有提出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情況下,執法機關要進行履行行政決定的催告,下達催告通知書,催告通知書送達后,在當事人沒有異議的情行政訴訟法第46條第二段,其它案件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其它案件具體指什么?
前依據是說已經知道超過5年提起訴訟不再受理,后一句是說滿5年內不知道,滿5年后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重新計算,滿2年后不再受理。行政訴訟法第39條規定的起訴期限是從知道作出具體行為之日起算。那么如果當事人不知道具體行為的內容的,只能從其實際請問,行政處罰法中,違法行為發現之日是指什么時間?
除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行政處罰的時效期間是兩年,即如果違法行為在兩年沒有被發現的,兩年后即使發現,也不再追究。 當然,如果違法行為已經被發現,只是沒有找到違法行為人或者證據尚不確鑿的,不論經過多長時間,都可以追究。 原問題:《行政處罰法時效刑法中的包括本數是指什么?
《刑法》第99條規定:本法所稱以上、以下、以內,包括本數。 在下列兩種情況下,應當注意對此立法解釋作出補正解釋: 一、刑法第63條第1款關于減輕處罰的規定,此處“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這里,就不應包括該法定刑這個本數,因為其意思就是行政案件,法院是否可以主動適用訴訟時效
法院不可以主動適用行政訴訟時效,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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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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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