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權權屬的問題,83年荒山集體認可,自己植樹成林,新林改深化又劃入集體,是不知情的情況下,引起糾紛。個人與集體的權屬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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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1,具體的結束時間由各地區不同的情況而定,基本要求在2011年年末前完成。 國家林業局森林資源管理司司長肖興威說,這次林權制度改革試點是中央、國務院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出關于重點國有林區改革發展的一項重大決策,對于推進重點國有林區經濟體制改革,提高林業生產力,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2,主要目標:通過國有林區林權制度改革,推進森林資源經營機制轉換,提高林地的生產力,提高森林資源的集約經營水平,實現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建立森林資源統分結合的經營管理新機制,以林權制度改革為帶動,推進國有林區的全面改革,為實現經濟發展、生態良好、人民安居樂業的社會主義新林區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 3,程度要求要求,明晰產權要維護“兩性”。一是維護家庭承包經營的長期性,承包期為70年,期滿后還可以繼續承包。二是維護承包經營的物權性。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對集體林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享有平等的初始分配權,即承包經營權。根據《物權法》規定,林地承包經營權為用益物權,農民對林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處置的權利。這就讓農民吃下了“定心丸”,真正做到“山定權、人定心、樹定根”。 (14:05:20)[賈治邦] 《意見》特別強調了五項基本原則,即“五個堅持、五個確保”:一是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確保農民平等享有集體林地承包經營權;二是堅持統籌兼顧各方利益,確保農民得實惠、生態得保護;三是堅持尊重農民意愿,確保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四是堅持依法辦事,確保改革規范有序;五是堅持分類指導,確保改革符合實際。 原問題:《深化林權制度改革》回復于 2023-02-10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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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山地權屬問題。
處理土地權屬爭議以下列資料為依據:①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證書;②人民政府批準土地占用、劃撥、出讓的文件;③爭議雙方當事人依法達成的書面協議;④司法機關歷史上已做出的處理爭議的法律文件;⑤人民政府處理爭議的文件;⑥人民政府依法批準的農民建房用地林地林權權屬糾紛
第一,有效處理林權林地糾紛辦法: 1,嚴格區分林業民事訴訟案件與林業行政案件。 2,統一林地權屬糾紛證據的審查與認定 3, 完善行政審查程序。 4,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 第二,法律依據:《森林法》《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單位和我們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
土地糾紛的實質是土地權屬糾紛,即是指對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爭議。它包括農地、山地、草原、水域等因所有權、使用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爭執。權屬糾紛發生的原因很多,主要是由于地界不清、土地權屬紊亂、政策和體制的變更,以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等。 (一土地房屋權屬爭議的問題
首先得弄清楚,村里所有的土地都是屬于村集體的,任何人都沒有所有權,只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也就是使用權。你們這屬于土地承包權的互換,關鍵是你們換地以后有沒有改和大隊簽的承包合同,如果改了,你們就不能換回來。如果沒改,打官司是沒問題的,因為以合同我要打林權爭議的官司
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林權糾紛調處工作機制,本著尊重歷史、尊重事實、互諒互讓、依法依規的原則,通過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辦法,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具體處理林權爭議,應按照《森林法》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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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