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當中的以夫妻名義生活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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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重婚罪中“有配偶者以夫妻名義同居”:《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時,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12月14日在《關于施行后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中指出: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系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范調整的通奸、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奸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秘密、自愿發生兩性關系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通奸、婚外戀都屬于有悖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一般由道德規范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于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 原問題:《重婚罪中“有配偶者以夫妻名義同居”是什么意思》回復于 2023-02-10 21: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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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白天冷戰睌上過夫妻生活是什么么意思
這個你得自己琢磨其實愛一個人并不是只看他和不和你說話,你要看他對你的態度和關心.如果只是不愿搭理你當時任然很關心你的話,可能是工作或生活上的壓力太大了有點煩躁而已.感情是相互的.吵架怎是難免的也許你們都是心氣比較高的人,誰也放不下面子,自然你好我老公別人以夫妻名義出軌同居了,可以告他和女的重婚罪嗎?
這是家務事,警察也不會過多干預,不過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追究對方重婚責任,或者在離婚時要求對方支付精神賠償。 原問題:《我老公和小三同居是不是犯了重婚罪是不是可以報警處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小三了,以夫妻名義生活,并流產,怎么起訴男方
建議讓律師介入詳細了解案情已婚女并未與小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小三是未婚男人算重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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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