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關于上海癌癥醫療期
勞動爭議上海 上海2025-06-06 21:59
律師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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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201720人【醫療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三條規定“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特殊疾病】勞動部《關于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勞部發(1995)236號第二條規定“關于特殊疾病的醫療期問題,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某些患特殊疾?。ㄈ绨┌Y、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二十四個月內尚不能痊愈的,經企業和勞動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薄静〖俟べY】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五十九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80%?!?原問題:《癌癥患者的醫療期》回復于 2023-02-14 22: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