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律師:物業公司有權力干涉業主用電自由嗎?我擬裝修房子,因新型制冷取暖設備需要380伏電力,電力公司已同意將專線布到電力井里。但物業管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不允許業主將該電源通過外墻布線管引入室內!民法典對此有說法嗎?物業管理公司有這種權力嗎?讓您費心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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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公司整體轉讓需要業主同意嗎?
1、物業公司的股權轉讓、法人變更是其公司內部的公司行為,和業主毫無關系; 2、物業公司的法人資格繼續存續,物業合同對其仍然具有約束力! 3、特別說明:公司的股權轉讓、法人變更、地址變更等,和合同的轉讓毫無關系!!!!!!!! 原問題:《物業物業公司變更了公司名稱但沒有告訴業主,業主可以要求返還物業費嗎
一般不需要,看前期的物業公司與新物業公司有無簽訂相關權利轉讓的協議及與前物業公司的合同約定,常規應不需要簽署,只需要與業主委員會簽署即可。但沒重簽合同不可以不交物業費。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未簽訂物業合同或物業公司物業公司以經過政府部門批準為由單方撕毀原物業服務合同擅自漲價。請問,政府部門有權力推翻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嗎?
沒有經過業主大會同意重新在當地物價局備案的物業費漲價當然違法。我國物業管理條例43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第41條規定,意思是,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請問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是否有紙面合同?
要簽合同的。 物業合同的簽約方除物業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況: 1、開發建設中的項目,由開發商同物業公司簽署《物業前期管理合同》 2、正式項目,只有一個或者幾個大業主的,由業主直接和物業公司簽署《物業服務合同》 3、正式項目,有多個業主物業和業主物業管理糾紛
解決方式:一、雙方當事人通過協商調解解決。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并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的調解不具有相關法律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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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