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在欠條上寫的的時間期限暫定為一個月,不到期后付延期利息,現在擔保人說已經過了時效不產生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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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擔保書有明確擔保期限的,過了期限擔保人是不是不用承擔擔保責任
擔保人沒有責任期限,貸款還清后才可以不負擔保人的相關責任。1、擔保人可較后選擇退出的問題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也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2、擔保人結束擔保責任時間當貸款已還清,欠條應該怎么寫具有法律效益
可以購買我的電話咨詢服務法院判決后被告在法院規定時間內不fl付違約金 產生的利息怎么算
一、《民事訴訟法》第229條之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二、因此你所說的情形,法院判決下來規定期限內還不能給付債務之后的利息,法院予以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擔保期限已過,訴訟時效未過,連帶責任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擔保人如果當時簽的是普通的擔保合同(非最高額擔保合同),則債權因還款而消滅時,擔保自然就解除了。所以,續貸可認為發生了新的債權債務關系,當然與原擔保人無關。 但如果原擔保合同是最高額擔保合同,對期限內連續發生的債務擔保,則有可能仍要承擔擔保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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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