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村里給我分配了建樓房土地,我給同村開發商(出資方)承建,經雙方協商同意樓房建十四層半(現在建好是十六層)我地主分得四層半樓房使用權,開發商分得十層樓房(開發商準備把分得樓房出售),開發商使用六十年期限、六十年后樓房歸還地主、現因與開發商出現分歧、是因多建了一層半,我的樓房用地只有村里批準分配、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建設、聽說這是違建、請問這種情況要怎么維護我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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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