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律師:《居民死亡醫學(推斷)證明書》與《居民死亡證明》有什么區別?其開具條件及開具時限有什么要求?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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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幫助4759人居民死亡醫學(推斷)證明書與居民死亡證明的區別是,前者是公安部門憑借被推斷死亡人的某些情況,推斷當事人死亡的證明文書,包括病史調查報告、鑒定意見等,而后者是公安部門憑借有關死亡人的各類信息所簽發的證明,一般需要病理檢查報告,包括死者的尸檢報告,而診斷報告已不可考。
關于開具條件和時限的要求,以“山東省公安廳關于印發《關于規范有關辦理死亡證明和死亡醫學推斷證明文書辦理暫行規定》的通告”為例,開具“死亡醫學(推斷)證明文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1)死者去世時間在兩年以內;(2)因死者未就診或已就診但病理報告沒有獲取時,憑死者家屬或者相關人員等口頭或書面敘述提供的資料及自然觀察,確認致死原因及病理機制,并提出死亡的推斷。要求七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回復于 2023-03-01 1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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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