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離婚協議,現在要求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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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簽訂,也去了民政局,現在在冷靜期,對方嫌撫養費給的太少,要求更改協議,能更改嗎
一、這個問題,要看你們要看你們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如果雙方都在賭氣,尚有挽回的可能;二、建議你去和原丈夫聯系協商溝通,這時你要拋下面子,拋棄虛榮和自尊,畢竟已協議離婚了;三、在與對方協商時,要注意細節,要汲取導致離婚的根本原因和過錯,要讓要求離婚協議執行
一、離婚協議不履行怎么辦在我們現實的日常生活中,往往會有部分人覺得離婚協議是私底下訂立的,并沒有代表真正的法律權威,只要覺得離婚協議的條款不利于自身的利益就不予履行,單方地撕毀原先訂立的離婚協議,不履行原本應該承擔的義務。當我們遇到一方不履婚前可以簽訂離婚協議嗎
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必須經過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才具有法律效力。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簽訂了調節協議,對方任不退款,想申請強制執行
展開全部 你可以去法院訴訟。能否打贏,主要是看你的證據,應該問題不大。追問:我只有跟他們的合同,還需要什么證據啊?打贏會判他們把錢退給我嗎?有合同,再就是對方不發貨的相關證據,打贏了他們應該退錢,不退錢的,你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原問題: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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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