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還有休息日加班的調休假和年假沒有休,公司現在讓我先休年假再休調休假,這樣合理嗎?我可以不先休年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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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應休未休,有什么資格享受年假
以下供參閱 點下采納 實際補償 包括上班工資100% 另加200%加班費 為三倍補償《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內公司不同意婚假和年假一起休,有年假不讓休,強制請事假
婚假與年假不沖突。 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應休未休年假報酬以及要求未支付年休假為由主張經濟補償金。
未休年假應該給予補償。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原問題:《未休年假是離職后年假未休有補償嗎
辭職未休年休假可以要求公司進行補償。 在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假天數并支付工資報酬(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除外)。 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我們領導規定調休休完才能休年假
公司有年休假安排權,符合法律規定。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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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