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無固定合同,工作32年,50歲生日已過,單位長時間不安排具體工作,下崗在家,每月到手230元下崗工資,自己在外包活,單位以此為由開除我,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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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工程單位能和央企工程單位簽施工合同嗎?
目前工程承包一般都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以項目經理為首組成一個項目經理部。項目經理部是承包人為了履行某一具體的建設工程合同,便于對施工進度、質量進行直接管理而組建的特定工程的臨時性的管理團隊。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第1.下崗后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按下崗前或下崗后工資
單位原因解雇,在本單位每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以離職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做補償標準《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您好!我是國企下崗工人,要退休了單位從2013年至今未交養老保險,要下崗員工全部自己交,這違反勞動法嗎?
可以補交。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補交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讓自己有個基本保障。 不過,你補交的時間長,養老保險補交有滯納金和利息,還比較高。你問問當地社保經辦部門,下崗職工補交有什么優惠政策。 國企職工,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前的工齡,是可以作為視在單位工作5年,但沒有簽訂合同,可以視作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嗎 單位
1、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你在網吧做了三個月,網吧卻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網吧的做法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我是內部下崗,在老單位加金。現在工作單位簽的勞務合同,現在這家單位要解除合同,我有經濟賠償嘛?謝謝
根據解除的理由的方式的不同,用人單位承擔的責任也不同。 勞動者具有《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情形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位需要向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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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