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12月18號,我雇傭的員工開車撞到人了負主要責任。然后法院現在判決我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車主是另外一個人,他車賣給我了但是沒過戶。我2020年12月17號讓他配合我買保險,他沒配合。車主要承擔責任嗎?我可以向員工追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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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