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續簽合同要求變更原合同崗位,原來是財務負責人現在要變更為“會計、保安、保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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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合同丟失,現公司名稱又變更了,可以補簽嗎
1、公司弄丟勞動合同是要被罰款的,離職人員勞動合同至少保存兩年備查;2、合同沒到期就修改讓你重簽屬于變更勞動合同,條件都變了你可以拒簽;3、如果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原問題:《公司弄丟了我的勞動合同 要求我重新續簽合同,但是你好我是一名保安,保安公司沒有續簽合同,我們依然在工作的
原問題:《保安公司與用工單位沒有續簽合同,保安員沒有解除勞動合同又在原用工單位工作,用工單位要求與另外的保》你好 想問下續簽勞動合同時 變更公司主體 有什么影響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續簽合同時,原用人單位主體變更,那么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單位變更法人、負責人以及公司合并,都不影響原合同履行,因此,原單位主體和現在主體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是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三條你好,公司合同到期以降薪為條件續簽,是否違法
不違法。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平的協商一致訂立,在續簽合同中,任何一方就薪水、崗位變更提出要求都不違法,雙方不能達成一致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因為用人單位降低勞動條件(降低待遇)不續簽而終止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者2008年元月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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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