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公司工廠解除,老板以工人無合同是臨時工不給補償,告上勞動仲裁,公司又出一個二年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上有員工簽名,但員工否認其事要求鑒定,但公司不同意并多方阻撓,在員工去銀行及戶政取得簽名樣本去鑒定時,公司送去偽樣本企圖鑒定失敗,但員工講出合理說法,鑒定中心采納并棄用公司樣本,鑒定結果簽名偽造,但公司以未用它的樣本為由否認鑒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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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跡鑒定問題,檢材簽名跡與樣本簽名跡書寫速度及整草程度不同,兩者間性較差。是什么意思
自己簽的兩個簽名都不一樣,做筆跡鑒定是可以查出來是自己簽的。 筆跡鑒定是根據人的書寫技能習慣特征、在書寫的字跡與繪畫中的反映,來鑒別書寫人的專門技術。主要任務是通過筆跡的同一認定檢驗,證明文件物證上的筆跡是否為同一人的筆跡。筆跡鑒定不僅能勞動合同員工否認自己簽名和按印,是用人單位申請鑒定還是員工申請
職工和單位都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對用人單位來說是義務,應當履行;對勞動者而言是權利,勞動者可以履行。 所謂,為了維護自己的權利,在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的情況下,勞動者應當及時申請,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傷保險條例》 第離職員工將公司告到勞動仲裁,以公司沒有和他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要求公司雙倍賠償工資,我們如何應對
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賠償,而員工提出離職的理由,你可以看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規定,有沒有符合你的情況,以此為由提出離職,可以主張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 原問題:《未以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員工離職以此為由要求公司賠付公司項目解散,通知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不簽字
解除勞動合同宜用“通知書”,通知送到即可,法律并未強制對方簽字,如果員工不簽字也不影響執行結果,法律生效。勞動人事管理中的信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以法院專遞方式郵寄送達民事訴訟文書的若干規定》執行,即受送達人拒絕簽收的,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公司職員工作期間受了工傷致殘,但還沒做工傷鑒定,此時公司突然不開了
其實、第一、你當時就應該先做工作鑒定、如果你有買社保的話也有一個工傷保險啊!第二、按照你跟你公司簽約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還沒到、是你自己想要先退出的話、那就更不用說了、他們肯定不會給你補償了、因為時間長了也就算過去了!不過、你可以到當時的醫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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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