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廠現在停機,公司讓我出差去另一個廠工作,我合同上的工作地點是停產的廠,我是否能拒絕這份出差?或者是我廠長期這樣操作,我不愿意這樣上班,是否有什么辦法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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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想安排我長期出差 但是合同上并沒有寫這一項 我是可以拒絕的吧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規定,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首先,公司與您簽訂的是1年的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定,試用期最長時間是2個月,因此公司違法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您可以向公司主張賠償金為2個月工資。另外,公司沒有給您繳納社保,也是在東莞上班10幾年了,公司要派駐去杭州或蘇州出差半年。我可以拒絕嗎?
你沒有講錯吧,記過? 你們單位是機關嗎? 你是公務員嗎? 你是黨員嗎? 如果都不是,所謂的記過就不存在,這進不了你的檔案! 根據你工作的單位性質來看,你連記過的資格都沒有! 都什么年代了,你們單位還搞這個階級斗爭時用的工具。不要猶豫了,對這工作期間長期出差,目前公司只給任職地去程和返程當天的生活補助60元,其他在外出差工作的時間不給補助。想問問有沒有違法,我又該怎么維權
我覺得有些地方沒有條理性。我試著修改了一下,做個參考吧。 為了加強公司財務制度管理,現參照公司各有關費用標準,特制定本制度。 一、 差旅補助管理 1.本公司差旅費實行包干制: (1).市外出差者,交通費按實報銷,不包括打出租車(特殊你好,公司想變相裁員,加大我的工作量,然后安排我出差,上個月工資沒發,我可以以手上沒錢出差,拒絕出差嗎
1、這次裁員的人多嗎?把這些同事召集起來,組織成一個團隊。2、公司放假有正式通知嗎?如果有,請把通知拍攝下來,留作證據;如果沒有,就不接受放假,大家都正常去上班。3、仲裁就找當地的勞動局,在網上就可以查到地址。 原問題:《公司要變相的裁員,您好,我被公司拒絕回廠上班,公司屬于什么情況?我該得到什么樣的回報?
根據情況不同而定,具體分為三種。具體分析如下: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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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