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工廠做臨時工辭職到期了公司臨時工辭職到期了公司以不讓走要我們多做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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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到期不讓走不給辭職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一個疑問,就是合同到期后想要離開現在的公司去其他的更有發展或者更好的公司工作。但是公司又不替自己辦理相應的離職手續,或者不發放相應的工資要求勞動者留下來。那么面對這個問題,勞動者應該如何處理呢?首先勞動合同到期,勞動工廠不給臨時工辭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你好,我的合同到期了。但是辭職經理不讓
公司缺人不防礙你的辭職,提前3天/30天書面離職通知公司,留下證據,不需要公司批準,到期離職結算工資走人了。如果公司不發工資,再收集一些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免費)。相關的法律法規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臨時工辭職工資問題
如果臨時工還處在試用期的話,那么需要三天到時間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如果臨時工是什么合同都沒有簽訂的,就可以隨時離開了,不用受到公司的約束。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要離職的,要通過書面的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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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