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電動車相撞,我是全責,當時我倆都在電動車也沒有跌倒,她的右腳蹭到我的前輪上,我第一時間送她到醫院,拍了ct顯示沒骨折,當晚就住進了醫院,第二天做了核磁共振也沒有大問題,只是有點腫和淤青,醫生診斷為軟組織損傷,她說沒有人照顧她,我請了護工,她一共在醫院住了半個月,住院費,護理費,吃飯的錢都是我付的,中途我們還去探望了幾次,還買了水果跟牛奶,醫生跟她說了兩次可以出院,她依然不出院,今天問我要5000塊,請問這個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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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撞到人,對方有半月板損傷和輕微恥骨骨折,醫院說可以回家休養的情況對方不愿意出院,并要求我支付后續住院費合理嗎?
你好。出車禍了,對方全則,修養時間只能開一個月,傷殘監定,費用誰出。好向利益上 沒有批漏。不知道為什莫沒對身體盡早恢復多想點,出了醫院就治好骨折了嗎?應該知道醫院只是固定,沒保證你的骨痂長與不長。 原問題:《出車禍了,對方全責,腓骨骨折,韌我有個朋友,她后媽家暴她,導致身上有淤青抓痕,這個可以告嗎?她后媽還想要奪取她的那份財產
你后媽分不到多少 ,這問題不算太復雜。但是您不是法律專業聽起來可能會比較麻煩,我盡量說仔細些。主要分為兩部分:財產認定跟如何繼承。 1 如果您父親不幸過世,那你們家的財產從法律上講分為三部分,你奶奶的個人財產(地產的3/4)這部分很容易被你好,我在醫院住院,醫生給我弄錯打針的時間。
去年的11月23日可能是我永生難忘的一天,在我和家人去吃飯的路上,被一輛轎車撞到了,被送進了醫院,經過診斷,醫生告訴我,我的左腿骨折了,在做完手術后,醫生說:“可能要休息很長一段時間。“當時的心情就像時間停住了一樣,讓我停留在這一刻,腿也感我老婆重病在醫院,當時我不在場,她家里人要求出院,把呼吸機停了之后把她放在重癥監護室,一直等著她死了,這算是犯法嗎,當時不是我簽的字
林生是[url=javascript:;]朋友[/url]的同事,朋友參加過他太太的葬禮。朋友告訴我,葬禮上林生只說了一句話:“世界上最懂我的那個人去了。”那句話讓所有在場的人都流下了眼淚。見到林生是在初春的午后。林生高高瘦瘦的。溫暖的陽光我的親戚精神方面有點問題,在她家人讓她吃藥時,她沒配合。她的的家人打她,家暴她。
你好: 藥物服用依從性不好,間歇性中斷續服,很容易讓癥狀越加復雜。之前已經有復發,那么,現在如果再像這樣服藥就更麻煩了。視物模糊,首先需要注意到眼科進行功能檢查,判斷是否存在視力退化和眼器官病變的情況,這由眼科醫師檢查確認,也會出現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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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