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買了十幾年了,以前是辦不了房產證,可以辦理了,買房子的時候合同是自己和女兒的名字,買房子前就和前妻離婚了,女兒判給了她,現在辦房產證可以就寫我一個人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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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人去世了,生前和女兒兩人名字給女兒買了一個套房子,現在房子才出來,奶奶還在,90歲了 現在房產證怎么辦
如果是老人和女兒一起買的房子。房子理應是他們兩個人的。但是房產證是老人的名字,那根據房產證的產權人來。就是老人一個人的房子。怎么分就是老人說了算了。如果女兒不同意,那請舉證房子是有兩人共同購買,如果有貸款。就舉證貸款的支付證明。如果證明成立我買的房子,寫的是女兒的名字,結果現在女兒不讓我在房子里住。房子能要回來嗎?
由于你女兒還未成年,所以和你還是一家人,你用女兒的名字買房子還是要算二套房。而且女兒未成年,購買的房子還不能辦理貸款只能一次性付款,還必須要做一個未成年人利益公證,不能再未成年人成年前處置未成年人名下的財產。房產證寫未成年人手續很多,很麻煩房子是結婚的時候買的,當時購房合同寫的是我們兩人的名字。現在離婚了,離婚協議書上房子歸我,現在辦房產證,房產證的名字是我自己的還是兩個人的?
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購房合同只是購房者與開發商之間的認購保障,不會影響辦理房本,而且婚后購房一般是認定共同財產的,寫一個人也不改變這一事實。根據《婚姻法》中第三章規定: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生產就是父母已經起訴離婚了 但是還沒離掉 現在買房子寫孩子的名字離婚分割嗎
您好,對于您的問題,律師提供以下法律咨詢,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首先,要看房產證上面寫的是誰的名字,如果是寫的孩子的名字,那么這套房子是父母贈與孩子的,是孩子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需要加以分割的。 第二,如果房產證上寫的是父母的名字你好,我想咨詢買房給婚后的女兒,寫女兒的名字行嗎?
全款房就是女兒的個人財產,貸款房婚后還貸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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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