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父親把家里兩處農房一處分給我,并為我辦理產權登記。2011年,我將這處房子拆除,并合法建造新的樓房,也登記在我名下。2023年,母親以父親當年處分共同共有物未經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要求把我新建的房子確認一半份額給她,并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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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過世,現在母親想把存在她名下的定期存款贈與給我。父親留有遺囑給母親,就是把屬于他的財產給母親。請問律師,現在母親把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定期存款)全部贈與給我,在法律上是有效贈與嗎?
辦理住房繼承,首先需要對住房確權。就是確定住房是否屬于這位父親單獨所有全部產權。婚姻法規定,婚姻存續期間取得住房,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不管登記人是夫妻倆誰名字,住房都屬于婚后共有財產,夫妻倆一人一半權益。如果是婚后取得財產,這位父親你好,我有一套房子用兩位老人工齡買的產權,父親是40年母親用了12年,父母已故,父親那份有遺囑,母親那份沒遺囑但是我想問一下我母親工齡份額是多少
你說的情況房子屬于你父母的共同財產,其中一半屬于你父親,你父親死后變為遺產,應當有你母親和你和兄弟姊妹共同繼承。房子以你母親的名義購買不改變一半屬于遺產一半屬于你母親個人財產的性質。這個房子是從你父親分配到的公房而來,所以屬于你父母的共同財你好,我父親去世了,我母親名下有一套房子,是他們婚后購置的,父親沒有留下遺產,但是我們想申請放棄繼承遺產,這個房子我母親可以賣掉嗎
房產共有人,一般登記在產權證產權人信息一欄中,如果沒有特殊約定,視為共同共有。你既然作為產權人之一,你和父親生前對于房產是否有按份共有的具體約定?如果有,從約定。如果沒有的話,視為共同共有,具體份額在分割之時協商不成的,按照當初出資比例分割兩個人離婚把房子給孩子,現在孩子要結婚,他父親給拿的錢,孩子同意把房子給父親,口頭協議不行,怕孩子母親攪和,需要什么手續才能房子屬于他父親的
如果你們兩個同意這么分割財產,大家都無話可說。但是從利益的角度,這么分割對你和女兒很不利(如果嚴格履行離婚協議的話)。相當于你獨自把女兒養大,然后什么都沒有,連房子也要給別人,連個住處都成問題。而對方獨自把兒子養大,然后由你提供房子給孩子成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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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