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的房子6-1號開始的,住進來后發現壁掛爐是壞的,沒熱水,這個房子房東在外地。說是7-8年沒來過這里,都是中介拿鑰匙帶我們看,我們簽合同的,住進來屋里都是灰,我們收拾好了,現在壁掛爐師傅檢查了,水泵有問題,要換,1000來塊錢,房東的意思是壁掛爐是我們操作不當損壞的,售后師傅也來看了,當時說,你這房子7-8年沒住,壞了和認為關系不大,房東就認為是我們沒開水直接插電損壞的,現在20天了,還是沒熱水,房東也不積極解決,我們在青島,房東在新疆。我認為我們操作沒問題啊,是先開的總水閥,但是房東意思沒監控怎么證明不是我們搞壞的。。反正就是托。我想問房子沒熱水,我們入住之前都沒搞定,這責任能算我們嗎,租房不應該熱水都搞好我們才入住嗎,責任怎么分,如果有貴重東西操作繁瑣,房東有沒有義務提前告知,或者提前弄好
律師回復
相似問題解答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