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因改革,無固定期合同簽訂崗位為物業管理員,但實際從37歲至50歲無間斷從事崗位為人事勞資社保崗工作,從未從事物業管理員,企業按物業管理員生產服務崗位上報省社保審定50歲退休,與單位協商一直以企業內部管理因超齡無法更改崗位,2023年05月已通知我辦理退休手續,我沒去辦理,請問我還能通過仲裁證明從事人事勞資社保崗審定55歲退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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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崗位為管理崗位,公司以女職工50歲達到退休年齡,要求女職工退休,女職工可以不接受要求55歲退休嗎?
你好,女職工50周歲已達退休年齡,應辦理退休手續,不能以原合同要求繼續在該企業工作。如仍在原企業工作的,雙方已不屬于勞動關系,原合同原則上對雙方無約束力。無錫周斌律師 原問題:《周律師你好,請問女性跟公司簽訂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50歲不退你好,請問我工作崗位要撤銷,還有8個月退休,單位要把我調到其它崗位的是違法嗎?
不違法的 因為你的崗位沒有了 只要不是調到歧視崗位就行合同制企業,退休是不是以現崗位國家規定執行
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勞部發[1995]309號 75.用人單位全部職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后,職工在用人單位內由轉制前的原工人崗位轉為原干部(技術)崗位或由原干部(技術)崗位轉為原工人崗位,已到退休年齡因社保繳費未到15年辦理不了退休
因到退休年齡,社保自動終止了,即使再做也無法交納社保了,隨你何時辦退休,交養老保險只能算到退休日只有去一去性補充十五年不足部份,補交后馬上辦退休領退休金最合算。況且退休工資要辦手續后再發的,即使65歲去辦,也從65歲開始算退休,60到65歲我身份是事業單位工勤崗。但是一直在專業技術崗上工作,單位沒有及時給我辦理轉崗,我是50歲退休還是55歲退休
50 隨著《勞動法》的實施,企業全部要求實行勞動合同制。因此,在同一企業內,職工的各種身份界限被打破,工人可以通過勞動合同的約定到管理崗位上工作,干部也可以從事一線工人的工作。因此,在認定退休年齡時,勞部發(1995)309號。第75條明確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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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