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除公職人員開除前的軍齡算視同繳費年限么??
律師回復
相似問題解答
處了緩刑被開除的公職人員,視同繳費和年限會被清零嗎? 處了緩刑的公職人員可正常辭職嗎?(以確保社保視同繳費年限不被凊零。
國家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他們受處分以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開除公職或刑滿釋放人員,開除或判刑前原單位和個人已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并已實際繳費的,其重新工作后的繳費年限可同開除釋刑后被開除,個人繳費前視同繳費年限能認定嗎?
在職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或勞動教養期間的,服刑之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個人帳戶予以保留。在服刑期間應停止繳納養老保險費,不計算繳費年限。刑滿釋放后可以繼續接續養老保險關系,服刑前后的實際繳費年限可以合并計算軍轉干部受刑事處罰,刑滿釋放后軍齡是否算視同繳費年限?
從部隊退役后,直2113接由政府機構安排工5261作到原機關事業單4102位的,盡管工作后經歷過犯罪服刑1653的,但是對其軍齡(并不是“兵齡”)還是視同社保繳費累計年限的。只有在部隊服役時,因為犯錯受到開除軍籍處分的,其犯錯前的軍齡不作為退伍、復員、轉業人員被判刑后,軍齡是否可以作視同繳費年限?
復員、退伍軍人,回到農村參加農業生產以后,又到企業、事業或國家機關工作的,參加農業生產的一段時間不得計算工齡。 入伍前原是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含合同制);其入伍前的工齡和軍齡連同待分配的時間一并計算為連續工齡。 判刑后開除軍籍的除名前勞動合同到期,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
從保護勞動者利益的角度出發,你1977年到1994年期間,都應該屬于視同繳費年限。再加上你1994年以后的實際繳費年限,這些年限,就是你辦理領取養老金合法權益的依據。 原問題:《關于除名職工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