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筆錄就放了、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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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5歲時偷盜了20元,但派出所讓我賠償了200元,還留了血樣,但沒有處罰,做完筆錄就放了,請問會留案底嗎?
根據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的規定,對于不滿十八周歲未成年人犯罪的,在以后工作或者學習時,可以不向單位說明其曾有過犯罪的履歷,意思是如果你是在十八周歲以前有犯罪的,那么你在工作或者學習時可以如實向單位說明你犯罪的履歷,也可以不說,也就是可被派出所刑訊逼供致輕傷,威逼利誘下沒有簽筆錄就給放了出來
如果說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或者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被告打人,那當然是判決無罪的;如果是有證據證明被告確實打人致人輕傷,那就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熱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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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