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1984年由父母包辦婚姻,不到結婚年齡未辦理結婚登記,在2005年兩人協議離婚并分割好財產,在此期間育有兩個孩子,到2007年男方又和她人辦理結婚登記,到2023年7月前妻又到法院起訴男方重婚,請問是否已經過了追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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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結婚登記,育有一女,男方要離婚,想退回彩禮
因此,按照這條的規定,你們已經結婚而且也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只要彩禮給付沒有造成男方的生活困難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你好兩個人協商好的離婚在民政局辦理,孩子房子男方都不要,離婚后男方在起訴要房子孩子還有效嗎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3)自己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因此,如果對方起訴到法院要求變更撫養權的,女方可以此條作為自己堅持撫養的理由。另有兩個孩子。男方不同意協議男方不同意協議離婚
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但是結婚離婚都必須雙方自愿。現在如果你們雙方都非常希望能夠離婚,那就協議離婚。兩個孩子可以一人一個,男孩兒歸男方,女孩兒歸女方。財產你們就是一人一半兒,如果誰想單獨留下房子,那就把房子折價另一半兒給對方。至于那輛車也可您好,是寶泉嶺民事法庭嗎?我是在男方處辦理的結婚登記,現在寶泉嶺居住,現在想離婚,經常性家庭暴力,應該去哪里辦理離婚
這是涉及民事訴訟中關于管轄的問題。離婚訴訟是要在被告方所在地法院管轄的,即原告就被告的原則。打個比方,男方是杭州的,女方是云南的,女方因感情不和離家出走了。如果女方要求離婚就必須到男方所在地法院起訴。男方提出離婚,如果女方在娘家居住滿一年后兩個人沒有辦理結婚登記 在一起三年了 家產怎么分 想離婚
1 自1994年2月1日起,我國不再承認事實婚姻。簡單說,就是自94年起,如果不登記結婚,則屬于同居關系,財產上應該是各歸個人。 2 孩子的撫養。你們是孩子的父母,法院會按照對孩子最有利的原則判。你們二人均需承擔撫養費。 去法院起訴,不能要相關法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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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