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輛前幾天在泰安市一家屬院內倒車時碰到了別人的車。因當時有事外出,一看僅是一點小刮擦,就把隨行人員留下聯系對方車主,約20分鐘后我返回現場,我撥打的保險公司電話和112報警電話。后經民警和保險公司的人協商無果后到事故科處理。第二天大約11讓我開車去事故科拍照,發現我的車輛別人用鐵鏈子鎖住左后輪了。后于對方車主聯系,他說是他鎖的。當時撥打的110,后經民警協商直到下午4點才把我的車放行,請問這種情況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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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