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兒子2001年出生,2013年從杭州非農戶口遷到義烏母親農業戶口處,現在舊村改造,以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計算人口,我兒子可以享受宅基地戶口政策嗎?
相似問題解答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認后,出生的人口還能享受成員待遇嗎
戶籍在本村的農業戶口具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確認問題的意見《津高法民一字〔2007〕3號》第一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般是指依法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常住農業戶口,在本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戶口的兒子和非農業戶口的女兒那個能繼承宅基地
現在不少農村的年輕人,由于各種原因而把戶口遷到了城市當中,成為了非農村戶口,那么這樣的話,非農村戶口的子女能不能繼承父輩的宅基地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3)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上海宅基地拆遷農業戶口和非農戶口有區別嗎
兩者在拆遷政策方面差距很大.農業戶口的人員在集體土地上的合法宅基地范圍內的所有建(構)筑物、地上附屬、附著物以及合法承包的耕地等范圍內的地上附著物都要依法給予補償或安置,但必須是合法取得。而非農業人口(農轉非人員,耕地依然保留的,以及國有農離婚后戶口不遷走。但實際未在當地村生活生產。能享受集體經濟組織分紅嗎
1、當事人可以在本人的常住戶口所在地享受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待遇(包括集體土地使用權、被征收的補償等方面); 2、在當事人從未以本人的名義,在當地申請過宅基地使用權,并且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宅基地。 一,《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老宅基地,上面房屋倒塌50多年,老人戶口變為非農,所有孩子戶口也為非農業戶口,這種情況下孩子有繼承全嗎?如果雜草叢生其他村民在上面種植農作物,他有權干涉嗎?
父母在老家房子已倒塌,有宅基地證現全家為非農業戶口,不可以在蓋房子。根據《物權法》的規定:第一百五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規定,宅基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由相關法律熱點
相關法律條文
熱心律師
律師最新回復
-
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