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詢關于孩子探視的問題。我是調解離婚,約定每季度末女方探視孩子一次,由于出差,女方打電話我未接通,我也沒有給回復。之后幾天女方也沒有在打電話要看孩子。過了10天后她向當地法院執行局申請探視執行,有500元的執行費,并不是舍不得出這個錢,只是想著是否可以拒絕出這個費用?因為我的理解是執行局立案時并沒有調查或者了解事情的真實性,立案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并且之前女方在探視后我有視頻證據的情況下依舊向當地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執行局也給立案了。所以對執行立案的標準和要求表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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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詳細,并且后續的問題并沒有回答就結束了,對咨詢結果不滿意。
2025-01-20 03:47:12
來自用戶 cyz評價了 -
態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幾個問題后面很關心的問題中午問了,到現在也沒給予回答。唉!!無語了??
2025-01-17 20:49:42
來自用戶 @橙熟iの柚稚i評價了 -
不怎么專業,問話方式不對,不怎么好溝通
2024-04-27 13:36:36
來自用戶 如果有來生評價了